老人去世了一年多 为何又重新发放高龄津贴?
2020-12-01 08:18:1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这位老人都去世了一年多了,为何又重新发放高龄津贴?”拿到大数据平台的比对结果,武汉市硚口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程煜眉头紧锁。
今年上半年,硚口区纪委监委运用“武汉市惠民政策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展监督检查时,一条反映该区宝丰街某社区专干付某违规发放高龄津贴2700元的问题线索被揪了出来。
据了解,该社区高龄老人黄某于2008年开始享受每月100元的高龄津贴,2016年2月黄某去世,高龄津贴随即取消。然而,蹊跷的事情发生了。
2017年12月,也就是停发高龄津贴的22个月后,黄某的信息又再一次被录入了武汉养老服务系统,重新发放起了高龄津贴,直至2020年3月大数据核查比对发现后才停止,共违规发放27个月2700元的高龄津贴。
问题出在哪里?是数据录入疏忽,还是有人虚报冒领?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程煜决定先找这位分管老年工作的社区专干付某谈一谈。
“高龄老人津贴办理发放程序是怎么样的?”一见面,程煜就先从业务办理流程入手,侧面了解情况。
“高龄津贴每季度集中发放一次,人员增减一般是由我核实后再汇总录入武汉养老服务系统。”面对询问,付某十分镇定。
“会不会出现高龄老人死亡以后还在领取津贴的情况?”程煜继续问道。
“一般情况下,都是入户去核查,但是期间换过一次系统,也许存在这样的问题。”说到这里,付某的眼神有些闪躲。
“那黄某家最近一次是什么时候去的?”程煜紧追不舍。
“这个,前段时间应该去过吧,确实记不清了……”
说到这里,程煜与另一名调查人员交换了下眼神,也不再兜圈子了,直截了当地问:“黄某其实已经死亡,为何又重新将其录入系统?这么长的时间,难道都没有核准实情?”
此时,付某终于不再镇定,随即坦白了原委:“2017年正值全市高龄津贴从现金发放转变为银行打款的过渡时期,我又是那一年刚接手这项工作的,信息录入和登记工作也存在着不少困难。而且,平时总是黄某的老公来社区办事,我就想当然地以为她也在世,没有想到……是我工作疏忽了。”
根据《武汉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社区(村)网格员每季度需核对未办理武汉市社保手续的老人情况。如果三个月都无法联系上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信息系统又未提供死亡数据的,可暂停发放高龄津贴,待取得联系后核准实情,补发其高龄津贴。很显然,付某未认真履行复核职责。
经调查组进一步调查核实,付某因责任心不强,工作流于形式,造成该社区2018年至2020年期间违规发放4人高龄津贴共计7400元,最终,该社区专干付某和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张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社区书记朱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办事凭想象,工作靠感觉,这种漂浮的形式主义作风要不得!”调查组针对此案表示。
该区纪委监委及时向存在问题的相关街道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对高龄津贴发放问题根源进行分析研判,推动资金使用、干部作风等重点领域问题标本兼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以案为鉴,查漏补缺。该区纪委监委督促区民政局、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开展全区惠民政策类资金核查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民生资金精准发放。截至目前,该区已对不符合低保、残疾人“两补”、复员军人补助等相关政策的8名人员进行清退停发,追回各类惠民资金27021元。(通讯员 马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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