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劣电瓶搭载“共享经济”?警方一举摧毁产业链
2020-10-27 17:10: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伪劣电瓶搭载“共享经济”?上海警方27日透露,一企业开发小程序非法租售超标劣质电瓶,警方一举摧毁产业链。
外卖骑手送餐忙,顾不上给电瓶车充电怎么办?上海一企业从中发现“商机”,开发了一款微信小程序——在网上“下单”后即可从合作商铺取到电瓶,用完后还可到店更换满电电瓶。“共享”电瓶看似新潮,然而,警方表示其租售的电瓶均是伪劣产品,安全隐患极大。
上海警方近日会同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侦破一起涉及上海全市9个区20余家电动自行车车行的非法租赁出售超标大功率电动自行车电瓶案,并循线追踪在安徽打掉一个非法生产组装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电瓶的犯罪团伙,抓获以王某某、吕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24名,收缴伪劣电瓶1800余只。
警方表示,这也是上海警方近年来首起全链条摧毁生产租售伪劣电动自行车电瓶犯罪产业链的案件。
今年10月,上海徐汇警方发现,有电动自行车车行对外租售自行组装的无贴标、裸包装的大功率电瓶,存在安全隐患,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通过对辖区内两家电动自行车车行的前期侦查,专案组发现这两家车行表面上均进行合规电池的出售租赁和车辆销售维修业务,但如果有客户提出需要大功率电瓶,他们就会推荐客户使用一款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中有“车电租赁”“电池租售”“电动车租售”三个菜单界面,详细罗列了可以提供的各种车型、电瓶型号和租金金额,比如一款“60V65A大容量锂电”就标注“租金350元、押金500元、租期30天”。客户可以选择自己需要的电瓶下单支付,再选择离自己最近的小程序合作商铺取到电瓶,电用完了还可到店更换满电电瓶。
警方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合格的产品外观必须有中文厂名、厂址、许可证号、生产日期等,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电瓶这类如果使用不当容易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还应当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然而,警方发现,这些车行出租的黑色电瓶外壳表面并没有贴标,属于“三无产品”或违法改装翻新的电瓶。
专案组溯源追查这款微信小程序的开发者,为一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王某某。该公司主营电动自行车、电瓶租赁业务,利用自行开发的微信小程序,通过招募沪全市20余家电动自行车车行作为线下代理,并向快递、外卖骑手等有需求群体提供二手电瓶车、伪劣电瓶租售服务,从中非法牟取利益。
10月16日,徐汇警方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成功抓获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某、微信程序开发者王某、车辆组装维修人员陈某某、管某某、客服胡某等5名嫌疑人,并在该团伙位于嘉定区的仓库内缴获伪劣电瓶共计200余只。当晚,专案组又在本市其他各区抓获该公司线下合作车行负责人12名,先后追缴回收伪劣电瓶600余只。
到案后,王某某交代其于2017年9月成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电瓶车租赁业务。2019年7月,他见外卖小哥每天都有更换电瓶的需求,便先后从各地购置、租赁伪劣电瓶,并委托王某开发微信小程序,线下招募20余家电动自行车车行从事租售伪劣电瓶违法犯罪活动,累计租赁额已达127万余元(人民币)人。
根据王某某交代,该批伪劣电瓶系从位于安徽的吕某等人处购得。10月19日,在安徽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将位于阜阳某工业园区内的一伪劣电瓶生产制造窝点一举捣毁,当场抓获吕某、黄某某、李某等7人,缴获伪劣电瓶电芯原料300余个,伪劣成品电瓶900余个。
经查,吕某于2020年7月至安徽阜阳进行锂电池组生产,销往上海的每组价格2100元至2600元,主要销售给外卖骑手或像王某某这样的电瓶租赁中介。
据公司生产销售负责人黄某某交代,该厂从事生产人员均为当地临时雇用,未经过专业培训,其组装电瓶所使用的标签上,从未写明电瓶的规格、型号、性能和注意警示内容,从未提供过产品合格证,出厂的标准就是能够充电、放电,能用就行,没有安全检测。
目前,王某某、吕某等2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徐汇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 李姝徵)
关键词: 自行车电瓶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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